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对我院参与的项目“华呼吸道传染病病原识别新技术体系研究及在疫情防控中的应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人对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必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纪检工作联系电话:020-31051076
科研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20-31051572
附件:呼吸道传染病病原识别新技术体系研究及在疫情防控中的应用.doc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