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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部门预算

2018年03月12日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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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概况

  主要职责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是隶属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正处级。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主要职能是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应用技术研究工作;参与公共卫生和重大传染病防控技术标准制订;承担公众预防医学健康咨询服务和世界卫生组织新发传染病监测研究培训合作等工作;依托《华南预防医学》杂志开展相关学术研究、交流与合作。

  一、部门预算构成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核定事业编制50人,其中院长1人,

  副院长4名,设5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综合研究室,承担研究院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预防医学健康咨询服务和特殊传染病、寄生虫病预防、诊治、鉴定工作;与疾病预防制中心相关部所合作,开展相关的公共卫生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核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卫生政策和标准研究室,承担公共卫生政策和标准的研究,为决策机构提供建议;承担公共卫生领域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的防治策略与措施研究,为全省公共卫生规划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参与公共卫生和重大传染病防控技术标准、规范的制订和重要规划的研究;提供相关卫生政策和标准咨询服务;接受委托开展卫生政策和标准研究工作。核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健康风险评估研究室,多学科交叉融合,结全风险监测工作开展健康风险评估研究工作;开展健康危害因素信息收集及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认知与沟通研究;参与健康危害因素现场调查技术研究,为公共卫生决策机构提供建议和咨询。核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环境与健康研究室,充分利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资源体魄科优势,加强环境健康的多学科交叉研究;开展人群环境因素暴露的监测和健康影响研究,评估环境变化引起的健康、社会和经济损失;开展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预警系统研究;开展环境健康相关产品卫生学评价工作,为环境健康政策提供技术支持。核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室(杂志社),承担世界卫生组织新发传染病监测研究和培训合作中心的日常工作;承担研究院国际交流事务和引进国际合作项目;承担国内外机构委托的有关国际合作项目;依托《华南预防医学》杂志开展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提《华南预防医学》杂地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核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01.60万元,比上年增加374.10万元,增长36.41%,主要原因是创收的科研技术服务收入和培训服务收入有所增长;支出预算1401.60万元,比上年增加374.10万元,增长36.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长。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3.0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2.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参公)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03.8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3.8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0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固定资产金额479.8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车辆3辆,属一般公务用车,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供稿:黎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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