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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08月26日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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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应用技术研究工作;参与公共卫生和重大传染病防控技术标准制订;承担公众预防医学健康咨询服务和世界卫生组织新发传染病监测研究培训合作等工作;依托《华南预防医学》杂志开展相关学术研究、交流与合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19 年度总收入3204.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204.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7.76万元,比上年决数增加869.95万元,增长99.1%。主要变动情况:一是补发了2014-2017年度核增绩效考核经费,二是补缴2014-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1447.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5.37万元,下降6.79%。主要变动情况:科研技术服务类收入比上年减少。

  5.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其他收入 10.12 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9万元,减少54.04%。主要变动情况:本年银行定期利息收入为一年期,而上年银行定期利息为提取两年期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19年度总支出 3941.7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941.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4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39.19万元,增长152.9%,主要变动情况:一是本年补发了2014-2017年度核增绩效考核经费,同时增资后引起社保、公积金和改革性补贴等联动增加,二是补缴2014-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项目支出1395.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7.4万元,上升7.5%,主要变动情况:科研横向项目资金收入比上年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4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7.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69.95万元,增长99.1%;主要变动情况:一是补发了2014-2017年度核增绩效考核经费,二是补缴2014-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3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59.98万元,增长97.9%;主要变动情况:一是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了补发2014-2017年度核增绩效考核经费,二是补缴2014-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本单位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只核补人员费用,没有核补公用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只核补人员费用,没有核补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 辆,其中, 岗位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用于现场调查、抽样等;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9年度我部门组织对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7.4%;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主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均达到期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含下属单位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各项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均按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顺利完成预算支出,完成各项预期目标。

  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及“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项目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1747.76万元,执行数1737.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基本实现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及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供稿:潘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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